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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中】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4-28 09:39:4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重新划定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现就《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积极推进工作落实,现将公示期定为7天,请于2025年5月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何畅

  电  话:024-44871993

  邮  箱:bxssthjjdqk@163.com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8日


    

    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草稿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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