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在全省率先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
为确保我市社区矫正机构与省司法厅社区矫正机构相对接,适应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新需要,更好地发挥社区矫正执法监督职能作用,3月9日,经市编办批准,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指导处正式更名为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并挂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监管支队牌子。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的成立标志着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对进一步适应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和教育矫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新成立的社区矫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拟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做好与市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管理县级社区矫正监管信息平台;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承担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今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将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各县(区)司法局抓住机遇,积极与编办进行沟通协调,大力推进矫正机构专门化、正规化建设,尽早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现市、县(区)二级矫正机构的统一设置、高效运作,全面加快我市社区矫正机构向“队建制”模式的转型,努力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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