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 为我市春耕备耕生产提供资金保障
为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调动广大农民开展春季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市财政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切实做到“早部署、早启动、早落实”,及时拨付资金,严格资金监管,确保春耕备耕生产顺利开展。
根据春耕备耕生产所使用的化肥、农药、农用薄膜、柴油、种子、农机具等生产资料的需求量,财政部门多方筹措资金,在农民自筹10,265万元和银行信贷5,400万元的基础上,市、县(区)级财政安排支农资金3,660万元、为春耕备耕生产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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