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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5措施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6-04-14 14:10:43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工商局以全力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为抓手,5措施不断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积极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不断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2016年1-3月,共新办企业开业登记441户,认缴注册资本238353.3万元。
  二是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工商机关不再审查住所(经营场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允许企业“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对进入早市、夜市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业户,只要有市场主办方的证明,即可视为工商登记的经营场所证明。支持开辟创业场所,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作为创业场所:对住所(经营场所)设在科技园、孵化园、创业园、创新工场、创业基地等集中办公楼宇的小微企业,实行住所(经营场所)报备制,免予提交场地使用证明,支持依托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群注册。
  三是放宽名称核准条件。支持创业者使用特色鲜明的字号,允许个体工商户以各种中文数字,阿拉伯数字作为“字号”使用。已经变更和注销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不设保留期限,可以立即使用。在不对公众造成欺骗和误导的前提下,允许服务业行业市场主体的牌匾名称适当简化。允许异地迁出迁入的企业,保留原企业名称不变。积极推进沈本一体化工作,年内力争实现全市范围内的公司制企业可以冠“沈阳”、“沈阳经济区”行政区划。支持众创空间企业发展,允许“企业管理服务”、“企业孵化服务”类企业名称使用“众创空间”、“创客中心”等字样。允许企业名称使用“电子商务”,支持电子商务小微企业发展。
  四是全力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2015年3月1日,我市开始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登记制度。从2015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2015年我市共颁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4717户,其中设立2014户、变更2703户。同时,将公安印章刻制备案纳入“三证合一”登记。
  2016年1-3月,全市共颁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616户,其中设立462户,变更1154户(含换照)。其中3月份共颁发835户营业执照,其中设立216户,变更619户(含换照)。
  五是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自2016年1月1日起,设立登记国务院决定保留34项前置审批事项,保留法律明确的3项前置审批事项;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前置审批保留33项。
  今年2月23日,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双告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同时发布了《先照后证”告知书》和《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承诺书》样本,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落实“双告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