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为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覆盖我市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5月11日,本溪市司法局召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题会议。这是继市司法局赴抚顺市学习考察,召开县区司法局、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专题座谈会后的又一次集中调研活动。
专题会上,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高宝林首先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系统掌握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要认真学习《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原原本本的学、结合工作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在吃透精神、理解实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同时,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高立意、高标准、高起点地设计好我市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方案。二是明确目标和任务,切实做好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要明确当前和今后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围绕5个部门职能、7项主要业务、56项工作指标做好统计调查工作,摸清底数,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制定方案提供科学依据。三是认真思考,全面客观分析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重点在推进载体、推进方式、选择切入点、运用新技术、考评办法、创新手段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达到整合资源,补齐短板,破解难题,全面推进的目的。
最后,范大明局长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胸怀大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的有效手段,是解决人民群众找得到、找的起、信得过的法律服务的积极举措,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设“三都五城”新本溪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摆上位置。二是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步伐。要围绕法治宣传、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综合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五大板块,举全局之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把握总体要求,用战略眼光、创新方法和系统思维,加快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一线,实现“零距离”服务,着力回应群众热切期盼的现实要求,让群众对法律服务有更多的获得感。三是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要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组的作用;要统筹规划,稳定推进,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久久为功的推进态势。
会议由市司法局局长范大明主持;市局办公室、调研室、法宣处、公律处、基层处、司法鉴定处及市法援中心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同时印发了调查问卷、提纲和基础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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