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安监站召开第三季度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例会
2016年7月11日下午14:00时,在市建委12楼会议室,市安监站组织召开第三季度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例会,市安监站主要负责人、监督科长及各县、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的负责人均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事故通报
通报了本溪市溪湖区非法盗采煤矿的火灾事故,要求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引以为戒,认真汲取此次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尤其是加强对违法工程的查处和监管;
二、贯彻本溪市建设系统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1. 建筑业要实行板块管理模式。市建委建筑业管理的各个部门要相互配合,联合办公,彼此把关,形成板块管理,共同推进,加强行政执法的效果;
2. 实施安全生产量化考核。一是主管部门的量化考核,主要体现在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参加会议,上报工作情况等方面;二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量化考核,并以此作为安措费拨付的依据,实行不达标不拨付,基本达标少拨付,完全达标全拨付的模式,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管理;
3. 继续贯彻落实权力下放的相关工作,近期还将要将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工作进行下放。
三、安排部署第三季度主要工作
1.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四张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安委办发[2015]36号),及时上报四张清单,并及时更新。
2. 加强大气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根据中共本溪市委文件《中共本溪市委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本委发[2016]7号)实施城市全覆盖工程,全面控制扬尘污染,城区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渣土等散料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实现“6个100%”。
3. 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选工作,要求各县、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积极参与,并做好标准化检查的指导工作。
4.进一步规范内业资料管理和警示标志设置工作,要求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要求,制定内容完整的安全内业资料和档案,履行审批签字手续,规范设置五牌一图、警示标志、操作规程。
5. 重申生产安全生产事故的程序。严格按照《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逐级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6. 各县、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派2名工作人员参加网络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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