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将开展用人单位申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为促进养老保险费征缴,依法查处不参加养老保险、瞒报漏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违法行为,从7月20日起,市人社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用人单位申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实行市、县(区)统一行动,同步进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属用人单位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执法检查,各县(区)所属用人单位由相应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执法检查。检查重点为用人单位2015年1月至今的参保缴费情况,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延伸追溯检查参保情况。为确保检查效果和质量,市人社部门将组织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进行系统的全员业务培训。检查过程中,劳动监察部门不仅将得到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全力配合,在业务培训、用人单位参保登记情况查询、金保工程信息系统查询和社保缴费申报业务咨询等方面予以协助。同时,还将与地税部门建立联动制度,将用人单位瞒报漏报养老保险费情况查实后,及时移交给地税部门,确保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此外,此次执法检查活动还将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以便社会监督,全面规范劳动监察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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