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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立首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8-18 13:22: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推进我市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积极探索人民调解组织新模式,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网格化”建设, 8月16日,本溪市首家以个人名义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即“明山区卧龙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黄瑞清调解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该调解室的成立,对提升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水平、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和实际意义。市司法局基层处负责人、明山区司法局、卧龙街道办事处领导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部分村民代表等60余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黄瑞清,现年64岁,曾先后担任过明山区法院副院长、明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及明山区人大法工委主任。她从事民事案件的审理和调解工作长达37年,是一位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的优秀法律人才,深受人民群众信任。
  揭牌仪式上,明山区司法局副局长庄元胜作了讲话,他指出,“黄瑞清调解工作室”的成立,标志着明山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黄瑞清调解工作室”充分利用人熟、地熟、业务熟、情况熟的优势,通过丰富的法律知识、调解经验和技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服务基层、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能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随后,“黄瑞清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创办人黄瑞清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最后,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韩智泉对“黄瑞清人民调解工作室”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地区调委会、司法所要加强对调解工作室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其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打造“品牌”,为全市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希望调解工作室发挥专业素质高、影响力大、公信力强的优势,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以辉煌的业绩,努力将其打造成在人民群众中‘叫得响、信得过’的人民调解工作室;三是希望全市具有法律、教育、心理学等专长的老同志,发挥特长,发挥余热,以创办个人名义调解工作室或者兼职人民调解员等形式和途径,积极参与构建全市大调解格局,为“平安本溪” 建设贡献才智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