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立法保障电梯使用安全
《本溪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业经2016年9月12日本溪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电梯安全与广大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截至目前,我市在用电梯数量已发展到4000余台,由于电梯数量快速增加,在监管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问题:一是电梯使用状况复杂,电梯配置与使用条件不匹配,很多电梯超负荷运转;二是老旧电梯数量逐年增加,更新、改造缺少规范依据,住宅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不畅,致使电梯不能及时进行更新、改造和修理;三是一些电梯使用单位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不到位;四是维护保养市场存在恶性低价竞争,部分维护保养单位不认真履行维护保养责任,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排除。为了更好地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本溪市人民政府特将制定《本溪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
新出台的《本溪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遵循从电梯制造到销售采购、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的逻辑顺序,细化了各个主体的责任,从源头规范了电梯采购质量要求;加强了对老旧电梯的管理;建立了电梯安全隐患应急处置机制;明确了电梯费用的支付途径。
《本溪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对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创新电梯安全管理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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