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物价局加强简政放权收费标准审批督导工作
按照年初市政府下发《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本政发[2016]2号)要求,为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我们对本部门简政放权到县区收费标准审批进行了督导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真空状态和人为工作失误的发生,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在对简政放权到县区收费标准审批进行调研时,发现县区物价局对收费标准审批不规范,并且收费标准审批引用的依据不准确,对引用文件也没有认真理解。如:停车场收费标准审批,引用审批依据文件过多,并且将主要的(本政发[2016]2号)文件没有引用,还有对政策变动时没有及时更改,势必在收费标准审批时,造成人为的工作失误。为此,我们对停车场收费标准审批起草了范文发送到县区物价局,规范审批行为,杜绝人为工作失误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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