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破案必追赃”举措赢得百姓称赞
市公安局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坚持大案与小案齐抓、破案与追赃并重的工作理念,在机制、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追赃方法。2016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侵财案件1408起,追赃案件596起,追缴赃物赃款价值781万元,追赃率59.77%,追赃率较2015年的36.31%提高了23.46%。
市公安局刑侦部门强化建章立制和考评监督,推动“破案必追赃”工作规范化运行。他们建立了办理侵财案件“零追赃”报告制度和“零追赃”受害人回访制度,进一步增强办案民警“破案必追赃”的意识。他们还通过实行“一案一查”考核制度,按照“谁办案,谁追赃”的原则,将追赃工作纳入对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的绩效考核。同时,他们还建立了公检法机关定期沟通机制,与检、法部门相互协调,传递追赃退赃线索,形成追赃退赃的工作合力。
市公安局还充分发挥警种联动作用,治安、刑侦部门加大了对物品回收不登记和掩饰隐瞒非法所得的处罚打击力度;社区警务部门强化了对派出所人口管理工作,实现(人员)信息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全警共享;法制、预审部门严把侵财类案件质量关、程序关,对凡是没有查清赃物去向的,有赃物没有追缴的,有账户没有冻结的,一律责成侦查部门继续补充侦查。
为了切实做好追赃返赃工作,市公安局从涉案物品规范管理和建立返赃制度入手,对依法追回的涉案财物除填写扣押清单外,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对案件编号、案件名称、受害人姓名等信息逐一标注,并将涉案财物录入到“警务综合平台”系统,由法制部门审核通过后,移交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统一保管。按照涉案财物“来源去向明晰、依法及时处理、案结物清”的要求,对于案件清楚、证据确凿,不影响诉讼流程的侵财案件,做到“快侦快破,案结物返”。对于案情复杂、影响恶劣的系列侵财案件,召开集中返赃大会,形成声势,震慑犯罪。
追赃返赃力度的加大,不仅为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更赢得了群众的认可和赞誉。去年以来,市公安局共收到锦旗186面、感谢信128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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