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市消协发布春节消费提醒
看着拿到手的新衣服,刘女士如释重负,“多亏了12315工作人员的调解,才把这掉色严重的衣服换了,要不这年过得都不舒服。”近日,市民刘女士在我市一家商场购买了一件上衣,回到家打算清洗一下过年穿,却发现按照标牌要求清洗后掉色严重,与当时商家的承诺不符,希望商家换货,却遭到拒绝。刘女士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拨打了12315电话。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过认真调查和协调,经营者最终承诺为刘女士更换一件新衣服。
年关将近,节日消费迎来了一年中的最高峰,类似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多。为确保消费者快乐购物、放心购物,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尽量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商品,对于甩卖、清仓、特价等优惠打折的商品要谨慎选择,外出就餐注意核对账目,外出旅游选择有资质旅行社,并保留消费凭证,做到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据了解,近期我市服装类纠纷增多,主要表现在:消费者过年买新衣服,买完后又不喜欢,要求退货或者换货。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如果商家有承诺,按照商家承诺处理,如果双方在购买前没有约定,则无理由退换货的要求是不支持的。对于食品类商品的销售,消费者要注意外包装标注的内容是否清晰、齐全,特别要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果是真空包装袋,还应查看有无漏气、胀袋的情况。对于在餐馆消费的市民,就餐时一定要详细地询问价格和折扣情况,结账时要仔细地核对账单,并按实际消费情况索要发票。对于选择春节旅行的市民,应选择具备相应经营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在交付旅游费用后,索取发票,不要一味追求低价,警惕无资质旅行社以低价团费招揽旅客的信息欺诈。消费者要妥善保管好发票和信誉卡等购物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以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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