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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实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17-02-07 08:56:31 浏览次数: 【字体:

  从1月1日起,我市取消采矿权年检工作,全面开启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截至3月31日,矿业权人需登录公示系统,填报并公示矿产资源勘察开采年度信息。
  实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是新形势下矿产资源开采监管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为保障《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施行)》的顺利实施,市国土资源局对辖区内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各县区陆续开展采矿权人开采信息公示培训工作,对采矿权人进行系统的文件政策及实际操作培训。
  据了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现矿业权人公示信息虚假的,可通过公示系统进行举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受理举报并严格核查,核查结果书面反馈举报人。同时,市国土资源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方式,4月初,按照不低于各类勘查项目或矿山总数5%的比例,随机摇号确定抽查名单,列为当年矿产督察重点对象并实地核查;在全市、各县区矿产执法队伍中随机确定实地核查人员;9月底前完成全部抽查工作,并将结果通过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矿业权人存在年度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矿业权人被列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按要求公示信息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
  各县区国土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严格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的列入、移出管理工作。对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各县区将依法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