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无障碍版
  • 智能机器人
  • 繁體版
  • 手机版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部门动态>详细内容

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

来源:市食药监局 发布时间:2017-02-10 14:59:37 浏览次数: 【字体: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近日,市食药监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学习活动。
  针对《办法》涵盖的总则、原则和依据、实体规则、程序规则、监督规则及附则共六章38条内容,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对与日常执法处罚裁量中息息相关的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及不予处罚的概念、情形及计算标准进行详细解读;对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规则,从重、从轻、减轻及不予处罚的等级划分和具体情形进行特别强调;同时,要求执法人员在行使裁量权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定程序,以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为纵向坐标,以从重、一般、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情形为横向坐标,进行综合裁量,保证执法的公平与公正。
  在今后的执法实践中,市食药监局将不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活动,为执法人员尽快适应《办法》奠定良好的基础,为顺利有序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工作打牢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