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司法局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本溪市司法局以保障安全稳定为目的,以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采取四项措施,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局始终将应急管理工作列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置工作三级防范体系,不断加大了组织、指挥和协调力度,有效掌握了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主动权。二是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针对监狱、强戒所、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易发生不稳定因素的实际,市局坚持“防范胜于处置”原则,突出防范功能、指导处置功能、规范程序功能,构建了以《本溪市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主体,统揽监狱、强戒所、社区矫正管理局等九大类应急预案的本溪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预案体系。三是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根据司法行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以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为重点,市局督导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监狱、强戒所、社区矫正管理局等重要岗位,针对重大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区域部位,先后进行了防冲击、防劫持、防脱逃、安全生产和消防应急现场演练30多次,有效提升了司法行政干警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能力。四是加强应急防范机制建设。市局把确保监管场所绝对安全稳定,作为监狱、强戒所及司法行政机关履职的根本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聚焦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在督察整改中完善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监管安全屏障硬件建设,强化重要节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管控,完善安全稳定工作“清单式”管理,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制度,巩固了安全稳定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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