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财政局建立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互动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与监督,本溪市财政局创新监督检查模式,建立“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自查与财政监督检查互动制度”。
制度规定,自2017年开始,各预算单位要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常态化自查工作,将拨入本单位的所有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每季度向市财政局报送自查情况。预算单位对政策掌握不清及在自查中发现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问题时,须主动向市财政局对口业务处室反映,市财政局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政策指导,及时整改违纪问题。同时,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将对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尤其对违纪问题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瞒报、漏报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单位将从严查处,追究责任。
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自查与财政监督检查互动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增强预算单位法制观念,提高防范风险能力,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保障财政资金依法依规使用,从而保证人、财、物各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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