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首批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的29名人民监督员正式上岗履职
8月23日,本溪市司法局举办的首届人民监督员颁证宣誓暨初任培训班圆满结束,这标志着我市人民监督员改革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新一届的人民监督员即日起正式开始履行工作职责。
选任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司法民主、提升司法透明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人民监督员选任办法》和《辽宁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本溪市司法局通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社会公示、任命培训等程序,从社会各界中选出29名素质高且具有广泛群众性、代表性的人士担任我市人民监督员。本届人民监督员任期5年,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规定情形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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