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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40个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稳步推进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18-11-02 09:54:23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我市在中央、省专项资金支持下,由市住建委组织4城区投入3亿元用于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作,改造24个片区涉及40个小区、住宅6.3万套、建筑面积352万平方米,惠及居民20万人。

10月25日上午,记者在溪湖区彩屯彩进社区看到,溪湖区城建局组织的施工人员正对楼体表面进行粉刷,重新修砌下水井口,挖掘机对破损的道路进行清除,新建的停车场、路灯等设施一应俱全,让这里的2500户居民生活更加方便。施工现场,居民金洪喜对记者说:“小区建成已10余年,由于年久失修,道路和人行道坑洼不平,路灯早已损坏,车辆也随意停放,特别是80%的楼下水存在堵塞现象,居民意见非常大。现在好了,小区内的所有设施都修缮一新,下水也行了调整改造,施工队伍还聘请我和其他5名居民担任工程质量监督员来监督所有工程质量。”

今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领导关于辽宁早期棚户区改造后续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市早期棚户区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切实提升棚改项目管理水平,按照市政府部署,市住建委将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作作为重点任务积极稳步推进。此次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屋面防水、上下水管网、楼道粉饰、小区内的车行路、人行道修建、消防设施、挡墙、护栏、绿化补植等。

40个小区的维修改造已经于7月全面开工,市住建委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落实,下发《关于做好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程质量工作的通知》,加强工程建设期间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等工作,要求各区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强化工期控制,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到目前,已完成全部工程的80%,除少数小区因个别原因明年完工外,其他工程于今年10月底全面竣工。下一步,市住建委将继续抓好维修改造工作落实,组织各部门对已改造的小区逐步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脏乱差问题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