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擦亮眼睛 理性消费 依法维权
春节即将来临,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面对商场打折促销时应慎重选购,外出就餐注意核对账目,外出旅游选择有资质旅行社,并保留消费凭证,做到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年关将近,节日消费迎来了一年中的最高峰。连日来,节日消费涵盖的衣、食、住、行、用等方面纠纷渐增,主要表现在:消费者购买服装或特价、促销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要求退货或者换货;购买商品没有质量问题,但有特殊约定的,想要退款、退货;就餐时发现菜中有异物、变质,要求赔偿等。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如果商家有承诺,按照商家承诺处理,如果双方在购买前没有约定,则无理由退换货的要求是不支持的。尽量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商品,对于甩卖、清仓、特价等优惠打折的商品要谨慎选择。对于食品类商品的销售,消费者要注意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标注的内容是否清晰、齐全,特别要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对于在餐馆消费的市民,就餐时一定要详细地询问价格和折扣情况,结账时要仔细地核对账单,并按实际消费情况索要发票。对于选择春节旅行的市民,要详细了解旅行社信誉、服务范围、项目等,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不要一味追求价格低廉,在交付旅游费用后,索取发票。消费者要妥善保管好发票和信誉卡等购物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以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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