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加强汛期固体废物环境安全管理
日前,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固体废物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汛期固体废物环境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南芬区环保局组织开展汛期固体废物环境安全大检查。
南芬区环保局把固体废物环境安全风险因素纳入应急预防范围,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采取重点预防措施,最大限度防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发生。重点加强对固废产生单位的环境安全巡查,如对南芬城区污水处理厂及时下达通知,要求污水处理厂做好汛期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防水、防洪措施,该局定期对厂区开展环境隐患的巡查检查,通过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和问题,督促企业完善监管措施。
下一步,南芬区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对落实汛期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责任不到位、存在较大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下达书面通知,要求限期整改,依法依规对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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