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前4个月矿产品资源税同比增长144.16%
日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南芬区建立“以企业自行申报为主,利用区国税局增值税发票价格进行核对”的国地税合作资源税管理新模式,提高采矿业的税收管理水平。今年1至4月份,南芬区地税局征收入库矿产品资源税828.17万元,同比增长144.16%。
据介绍,从去年7月1日开始,南芬区地税局制定印发《本溪市南芬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资源税从价计征工作的通知》,建立“以企业自行申报为主,利用区国税局增值税发票价格进行核对”的国地税合作资源税管理新模式。目前,南芬区资源税从价计征工作已经走上正轨。
据了解,运行10个月以来,区地税局共征收入库矿产品资源税1353.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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