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关于现役军人和革命伤残军人免费游览本溪市主要旅游景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本政办发〔2008〕67号
  • 发布机构: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文日期:2008-07-08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现役军人和革命伤残军人免费游览本溪市主要旅游景点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08〕67号

关于现役军人和革命伤残军人

免费游览本溪市主要旅游景点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构建和谐的军政军民关系,推动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深入开展,根据《辽宁省拥军优属规定》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08年第29期)精神,市政府现将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免费游览本溪市主要旅游景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凭本人有效证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文职干部证、警官证、士兵证、伤残军人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自即日起游览本溪水洞风景区、关门山风景区、铁刹山森林公园、大地森林公园、五女山风景区、桓龙湖风景区、望天洞风景区、大雅河漂流风景区、老虎洞沟风景区、老秃顶子国家自然保护区、大冰沟风景区、怪石洞、本溪市动物园等景点一律免收门票。

二、各县(区)、市直主管部门及旅游景点管理单位,要认真按照此文件规定执行,并要做好对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旅游观光的服务工作。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

本溪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