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12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12月份
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12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数据中心采取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在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且正常运行的全市30家政府网站和69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化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为做好年底收尾工作,请各县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于2025年1月15日前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完成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的填报工作,并通过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开。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持续规范信息发布审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已发布信息安全准确、及时有效。强化值班值守,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重要时间节点能够安全、平稳运行。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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