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
信息名称: 本溪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党委部门
发布日期: 2021-09-08 成文日期: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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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08 16:43:09 【字体:

  本溪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概况主要职责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概况

  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为市纪委监委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提供办案保障及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承担反腐倡廉教育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具体工作;承担市纪委监委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 本溪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辽宁省本溪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本溪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5.2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8.77万元,主要是事业运行及购房补贴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0.71万元,增加10.24%,主要原因:社保与机关分户后,事业运行增加。

  (二)支出总计123.9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3.9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7万元,资本性支出4.24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9.79万元,增加31.64%,主要原因:事业改革完成,经费、社保与机关分户,事业运行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9万元

  主要是待支付的事业运行费。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0.3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2019年末拨付的项目款在2020年初列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20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93万元,比上年增加29.79万元,增加31.64%,主要原因是事业改革完成,经费、社保与机关分户,事业运行增加。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47万元,包括:

  (1)事业运行106.47万元,主要是事业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4万元,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4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7.42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6.86万元,主要是缴存住房公积金支出。

  (2)购房补贴0.56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3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初预算少支出3.07万元,主要车辆燃油维修费用未与市纪委机关分开。比2019年决算增加0.33万元,增加33%,主要是2019年车辆费用在市纪委机关列支。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3万元。2020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