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 | |
信息名称: |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党委部门 |
发布日期: | 2020-04-28 | 成文日期: | 2020-04-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主要路线要求,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等。
(一)负责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工作等。
(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公务员录用调配和工资福利等。
(三)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等。
(四)负责全市的组织、干部、人才制度宏观指导等。
(五)负责督促检查全市的组织、干部、人才工作等。
(六)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工作等。
(七)负责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等。
(八)负责全市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等。
(九)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等。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负责实绩考核工作牵头抓总。
二、机构设置: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本级)、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本溪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第三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0年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计划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明细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组办字〔2020〕3号)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办公室负责我部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我部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我部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 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
(一)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贯彻执行党 的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建设,探 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新的途径和方式,负责协 调、规划和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工作,研究拟订全市运用信息 化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 检查全市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主管全市党员管 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市委 党的建设工作(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 组、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二)负责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工 作,提出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 议,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考察市委管理的干部, 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主管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县区和市直机关备案干部备 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担对全市国有企业和高校领导班 子建设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
(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市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 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研究拟订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规规 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及市委具体工作要求,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研究拟订和协调落实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法规,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库,组织评选市级优秀专家和落实有关待遇,承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工 作制度改革宏观指导,拟订或参与拟订全市组织、干部人事 和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六)负责督促检查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 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处理有关组织、干部 人事和人才工作的来信来访。
(七)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落实党的干部教育工作 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 后备干部培训,组织拟任县处级领导职务人员党章党规基本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核测试,指 导、协调、检查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干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 指导全市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和宏观 指导,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全 市公务员进行监督,牵头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 核联系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市 组织系统举报工作。
(九)负责全市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指导,对全 市干部信息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负责全市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市委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建议,拟订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调研和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督促检查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与待遇落实工作,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组织指导凝聚和激发离退休干部正能量的相关活动,宣传离退休干部工作先进典型,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活动阵地建设工作,承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
(一)负责全市党员干部和基层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
(二)负责全市党员发展、管理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承办对举报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有关问题受理的事务工作。
(四)负责全市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市委管理干部档案的整理保管维护工作,为干部工作提供档案保障服务。
(六)承担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公务员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溪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一)结合本溪市实际情况拟定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活动规划和指导意见。
(二)牵头指导、组织本溪市离退休干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三)研究老年教育工作,指导、推进本溪市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
(四)负责健康疗养的离退休干部和在职干部的接待、服务及康复治疗工作,向前来学习活动的离退休干部普及卫生保健常识,提供医疗咨询服务。
(五)指导参加学习活动的离退休干部自治组织成立临时党组织并开展党建工作。
(六)承担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公务员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机关
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
根据上述职责,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一)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部
负责全市党员和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学党刊、用党刊和党刊发行工作;负责本溪智慧党建“1+3”平台、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和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的协调指导;负责全市党员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及教材建设等工作。
人员编制5名,部长职数1名。
(二)党员干部管理服务部(党政群工作部)
负责承办对举报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有关问题受理的事务工作;负责全市党员发展宏观指导、年度计划制定、情况统计分析等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做好党员日常管理、党员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和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导做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中心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中心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信访、文字综合等工作;负责中心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人员编制8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1名。
(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服务部
负责全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负责收集、鉴别和整理市管干部档案材料;负责办理市管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等事项;负责做好市管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管护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市管干部档案的信息库等工作。
人员编制5名,部长职数1名。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人员编制21名,其中,财政全部补助人员编制18名,经费自理人员编制3名;人员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18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名。
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单位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职数1名(正县级),副主任职数2名(副县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其中,正职3名(正科级),副职1名(副科级)。
五、其他事项
(一)原为市委组织部所属市委组织部宣传信息中心、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本溪市干部档案管理中心、本溪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本溪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本溪市干部培训中心(辽宁刊授党校本溪学区办公室)核定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再有效。
本溪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根据上述职责,本溪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本溪市老干部大学)设6个内设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1.党政群工作部
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文电、档案、保密、信访、安全、文字综合、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审计等工作。
人员编制8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1名。
2.协调指导部
负责起草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活动规划和指导意见,并监督贯彻落实,指导各县区及市直基层单位老干部教育、活动及阵地建设;负责老干部临时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人员编制8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1名。
3.离退休干部活动部
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学习、活动,并进行管理和服务,牵头指导和协调全市性离退休干部文体赛事。
人员编制8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1名。
4.离退休干部宣传教育部
负责研究老年教育工作,为市直机关离退休干部继续学习提供服务;选树老干部典型人物,搭建活动载体,宣传党的老干部政策和对外宣传工作。
人员编制5名,部长职数1名。
5.教务部
拟定离退休干部学员年度教育教学计划,指导专业教师制定学科教学方案;承担学制安排、课程设置、班次编排、师资选聘、学科教研、教材编审、教学评估、合作办学等工作。
人员编制8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1名。
6.学员部
负责学员的招生考勤、学籍管理、奖惩毕(结)业,承担学员活动团体管理和班主任选配考评工作;承担维护教学秩序及纪律规范工作,承担学员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导教育等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综合性文体活动组织策划、学员骨干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活动设施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8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1名。
(二)分支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本溪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本溪市老干部大学)设1个分支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本溪市干部疗养院
负责健康疗养的离退休干部和在职干部的接待、服务及康复治疗工作,向前来学习活动的离退休干部普及卫生保健常识,提供医疗咨询服务。
人员编制11名,院长职数1名、副院长职数2名。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本溪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本溪市老干部大学)人员编制60名,其中,财政全部补助人员编制30名,财政部分补助人员编制22名,经费自理人员编制8名;人员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4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8名,工勤人员编制11 名。
本溪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本溪市老干部大学)单位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职数1名(正县级),副主任职数2名(副县级),纪委书记职数1名(副县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1名,其中,正职6名(正科级),副职5名(副科级);分支机构领导职数3名,其中,正职1名(正科级),副职2名(副科级)。
五、其他事项
(一)原为市委老干部局所属本溪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本溪市老干部大学、本溪市干部疗养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本溪市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核定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再有效。
第三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5079.9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964.35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115.6万元;
(二)支出预算5079.9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64.2万元;
2.项目支出3615.75万元;
2020年预算收支比2019年增加3590.78 万元,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0年公务员职级并行、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等,形成项目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5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0年预算比2019年减少10.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履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零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零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零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零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22.93万元,比2019年增加1.12万元,上升4.9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零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零万元,与上年相比保持持平。
2.公务接待费1.13万元,比2019年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8万元,比2019年增加1.0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2020年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2019年 | 2020年 | |
合计 | 21.81 | 22.93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1.10 | 1.13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0.71 | 21.8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20.71 | 21.8 |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共有车辆6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台,离退休干部公务用车1台。其他国有资产情况零元。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2020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1 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1 个,涉及资金3615.75 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