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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党委部门
发布日期: 2021-02-20 成文日期: 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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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2-20 09:13:41 【字体:

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1年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计划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情况表

十三、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组办字〔2021〕2号)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办公室负责我中心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我中心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我中心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 “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 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

(一)负责全市党员干部和基层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

(二)负责全市党员发展、管理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承办对举报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有关问题受理的事务工作。

(四)负责全市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市委管理干部档案的整理保管维护工作,为干部工作提供档案保障服务。

(六)承担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公务员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

根据上述职责,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一)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部

负责全市党员和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学党刊、用党刊和党刊发行工作;负责本溪智慧党建“1+3”平台、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和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的协调指导;负责全市党员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及教材建设等工作。

人员编制5名,部长职数1名。

(二)党员干部管理服务部(党政群工作部)

负责承办对举报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有关问题受理的事务工作;负责全市党员发展宏观指导、年度计划制定、情况统计分析等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做好党员日常管理、党员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和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导做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中心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中心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信访、文字综合等工作;负责中心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人员编制8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1名。

(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服务部

负责全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负责收集、鉴别和整理市管干部档案材料;负责办理市管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等事项;负责做好市管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管护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市管干部档案的信息库等工作。

人员编制5名,部长职数1名。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人员编制21名,其中,财政全部补助人员编制18名,经费自理人员编制3名;人员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18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名。

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单位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职数1名(正县级),副主任职数2名(副县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其中,正职3名(正科级),副职1名(副科级)。

五、其他事项

(一)原为市委组织部所属市委组织部宣传信息中心、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本溪市干部档案管理中心、本溪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本溪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本溪市干部培训中心(辽宁刊授党校本溪学区办公室)核定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再有效。 

第三部分 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33.1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33.18万元。

(二)支出预算133.18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7.58万元;

2.项目支出5.60万元;

2021年预算收支比2020年减少6.67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支出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运行经费预算为15.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1年预算比2020年减少4.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零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零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零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零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3.41万元,比2020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零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零万元,与上年相比保持持平。

2.公务接待费0.11万元,比2020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0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零万元,与上年相比保持持平。


2021年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0年

2021年

合计

3.42

3.41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12

0.11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30

3.3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费

3.30

3.3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共有车辆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其他国有资产情况 元。

六、绩效情况

根据《本溪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予以公开,具体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部门预算批复表2021党员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