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辽宁水塔”的保护切实维护全省饮水安全的建议》(第 1537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2022年) |
发布日期: | 2022-07-01 | 成文日期: | 2022-07-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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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辽宁水塔”的保护切实维护全省饮水安全的建议》(第 1537号)答复
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辽宁水塔”的保护
切实维护全省饮水安全的建议(第 1537号)的答复
刘旭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辽宁水塔”的保护切实维护全省饮水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取消对桓仁县 GDP 考核,列为我省绿色 GDP 考核试点县”的建议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了加快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其中,辽东绿色经济区包括本溪市本溪县和桓仁县。为加快推进辽东绿色经济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2022年年初,省委、省政府相继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2〕6号)《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辽宁省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辽委〔2022〕20号)及《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等文件,成立了辽东绿色经济区专项推进组,将桓仁县列入辽东绿色经济区“一核一环两带”生态空间布局中,本年度重点支持桓仁水库湿地保护修复、桓仁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建设。
本溪市政府为落实东北东部经济带国家战略、辽东绿色经济区省级战略,依托本溪“生态立市、产业强市、人才兴市、惠民富市”的市级发展战略,在本溪市“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以本溪县、桓仁县为先导,全域范围内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在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上走在全省前列。2022年年初,本溪市政府印发了《本溪市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规划》(本政办发〔2022〕2号),提出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工作。2022年4月,印发了《本溪市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2022年工作要点》(本政办〔2022〕11号)及重点事项台账和重点项目台账,其中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作为重点工作内容,探索差异化政绩考核机制,以本溪县、桓仁县为试点,率先开展GDP与GEP双考核机制,合理构建指标体系,进行差别化考核。桓仁县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引领,以考核办法为抓手,起草了《桓仁满族自治县辽东绿色经济区标杆区建设生态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现已完成初稿编制工作。《实施办法》围绕建立生态环境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针对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生态保护成效和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治理能力四大目标,设立了14类共计48个考核指标。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地区生态补偿支持力度,激发保护动力”的建议
本溪市政府紧密跟踪国家、省支持政策,主动与省财政厅沟通汇报,积极反映我市因生态水源保护区导致区域经济发展严重受限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县域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之间面临两难选择,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而舍弃了许多经济发展机遇的实际情况,经过向上反复争取,我市2021年获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17亿元(较2020年增加6874万元),较往年转移支付平均额度增长61.5%,更好支持了我市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国家禁止开发区域生态建设和功能区生态保护工作。
2014—2021年,我市利用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对桓仁县给予的财力性补偿共计4.6亿元。2018年,省财政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增加安排桓仁县 1000万元,从2019年起,已将此项定额补助纳入省对桓仁县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基数。
三、关于“鉴于桓仁水库为省级水源的特殊地位,建议省委、省政府在机构、编制和资金方面予以特殊支持”的建议
2013年11月,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通知(辽编发(2013)30号),成立辽宁省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水源委),成员单位包括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和草原局、抚顺市政府、本溪市政府和省水资源管理集团共14个部门及单位。省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大伙房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大伙房水源地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研究解决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有序的管理和保护制度等。省水源委下设常设机构,为省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水源办),承担省水源委日常工作。现由省生态环境厅承担。自2014年全面开展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工作以来,共安排省以上专项资金约20亿元,支持抚顺、本溪两市实施了70余个综合治理项目,其中桓仁县4.1亿元。在一级保护区实施移民搬迁、退耕还草、建设水库清漂设施、取缔网箱养殖及生产经营企业,基本实现了封闭管理;在二级和准保护区实施畜禽养殖场搬迁和生态化改造、推动有机农业试点、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开展河道生态带和湿地建设、实施青山工程和矿山治理,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水源水质实现稳定达标。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建议,组织全市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加大对桓仁县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补偿和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支持桓仁县“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溪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