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gaj-2025-00037 发布机构: 本溪市公安局
信息名称: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07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5-05-27 成文日期: 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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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07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5-27 10:38:55 【字体: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溪湖区河东街道峪中一道、二道街改为单向车行道的建议》4071答复

      

刘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溪湖区河东街道峪中一道、二道街改为单向车行道的建议》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也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本溪市公安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实施“34456”发展战略,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努力将“民心之盼”变为“民心之赞”,特别是人大代表提出的有代表性的建议,副市长张继承同志高度关注和重视,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警种、部门进行工作研究与部署,力求第一时间落实解决。现答复如下:

一、峪中一道街、二道街情况

峪中一道街路段是下坡路、坡陡、路窄,目前该路段上坡方向单侧施划有停车泊位,下坡方向未施划停车位,目前有大量社会车辆在下坡方向路侧和人行道上停车,严重影响周边交通秩序和安全;并且经常有货车从峪中一道街坡上往溪湖路行驶,因坡长坡陡车速快,存在极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023年6月24日11时15分许,本溪市溪湖区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

溪湖大队经过实地调研后对该路段进行了整改,交管局交通规划设施大队在峪中一道街事故路段设置、施划道路标志、标线,设置限制货车通行等标志、合理设置停车区域等,目前已整改完毕。具体如下:

1、在峪中一道街下坡路段单侧设置禁停标志及施划禁停标线。

2、在峪中一道街路段坡顶位置设置货车禁止通行标志牌,禁止货车在峪中一道街由坡顶行经下坡路段进入溪湖路,让所有货车行经峪中二道街(该路段坡路较缓,安全隐患小)进入溪湖路。

经过整改,目前溪湖辖区动静态交通秩序明显增强,主次干路静态交通秩序违法停车明显减少,为辖区群众营造了路更畅、人更安、行更顺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关于峪中一道街和二道街改为单向车行道的情况

  交管局溪湖大队通过对该路段进行实地调研,发现峪 中一道街和二道街目前路况条件下不具备改单向车行道。如果改为单行线的话,只能由峪中二道街上行,由峪中一道街下行,因峪中一道街安全隐患较大,一旦所有车辆从峪中一道街下坡的话,极易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先前交管局整改措施发生矛盾。因此不建议将峪中一道街和二道街改为单向车行道。

 

              本溪市公安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