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gaj-2025-00039 发布机构: 本溪市公安局
信息名称: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09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5-05-27 成文日期: 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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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09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5-27 10:39:55 【字体: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建议》4092答复

 

 

高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也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本溪市公安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实施“34456”发展战略,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努力将“民心之盼”变为“民心之赞”,特别是人大代表提出的有代表性的建议,副市长张继承同志高度关注和重视,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警种、部门进行工作研究与部署,力求第一时间落实解决。现答复如下: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采取“教育+劝导+整治”的方式,强化工作措施,合理安排勤务,根据辖区电动自行车出行规律和违法行为特点,科学调整警力部署,强化高峰时段动态监控,重点对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违法载人、逆向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查严处,切实打击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乱象。每月组织车管民警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相关部门,共同深入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交易集中地区,开展联合检查,对企业销售不符合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联合隐患排查要求销售单位100%建立主体责任制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拒不落实的,抄告市场监管局,依据规定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销售等。同时,对广大商户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商户经营、出售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积极与所有企业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及时转递违法信息,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

、督促企业履职、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推进企业建立内部约束和管理制度,一是与辖区快递配送企业负责人签订《年度行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在完善配送制度、使用配送车型、落实信用管理制度、驾驶人资格审查、教育培训制度、车辆及员工信息变更通报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使交管部门和企业形成相互制约机制,推动全市快递即时配送行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步入正轨。二是对全体快递即时配送从业人员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从遵守交通法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按规定佩戴头盔、驾驶时不打电话、不刷微信、路上不随意变道、不闯红灯、不超速、不逆行、不酒驾、不乱停乱放妨碍交通等多方面做出承诺保证。同时,在各快递配送物分发大厅公布内部制定的交通安全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提示。三是辖区车管民警每月一次深入企业指导教育培训工作,协助企业清理违法记满12分驾驶人,取消不符合从事快递配送人员从业资格,纯洁配送队伍。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坚决禁止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牌电动自行车。与快递、外卖企业签订责任状,建立交通违法行为内部惩处制度,共管共治。对轻微违法,进行内部通报。对发现有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外卖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视情况分别予以停止接单、辞退及限制从事送餐行业等惩戒措施。同时,研究对外卖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实行记分卡管理模式,对多次违法的,实行企业内部惩处。

、强化安全教育、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在高速服务区、收费口、客运场站、商场影院等场所悬挂条幅、设置固定式宣传条幅、张贴海报、利用学校、银行等场所LED屏播放宣传口号,在全市3600台出租车顶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在长途客运车上设置“一盔一带”语音提示,通过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视频号、抖音、快手等新闻媒体持续发布“一盔一带”安全提示信息及典型事故案例,利用农村气象大喇叭每天进行“一盔一带”安全提示播报,在全市23处马路学堂服务站,对未按要求佩戴头盔的驾驶人通过观看典型事故案例视频的方式了解到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督促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佩戴头盔。组织辖区大队定期到快递、外卖企业进行走访排查安全隐患,组织快递外卖配送人员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通过上交通安全课、现场讲解分析交通事故案例等方式,让快递外卖驾驶人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可能潜在的安全隐患,教育引导驾驶人自觉抵制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超速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全力预防交通事故。

 

 

             本溪市公安       

       202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