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5-30 | 成文日期: | 2018-05-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0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曲国刚代表:第一次会议第10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在永丰商业区设公共卫生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永丰商业区作为我市的主要商业区之一,早在1991年永丰商业区建设时,就安排有3个公共卫生间,其中一处位于长客院边,另外2处位于商业区内,现都已变成商业用房。
二、 随着本溪丹霞国际广场的建设(大商新玛特到本溪工商大厦之间地块改造),永丰长途客运站院边公共卫生间将拆除,按照现规划在此地块由开发单位建设80平方米的公共卫生间,作为公益设施免费向市民开放。
三、您提出的在本钢热力公司与新玛特之间、万达鞋城与苏宁易购之间、社保公司楼侧处设置公共卫生间,经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溪市环卫处现场勘查,其用地狭小,对周边有影响,不具备建设公共卫生间的条件。
四、2018年我委继续加大我市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内厕开放力度,在原有开放的97个内厕基础上,2018年新增50个开放内厕,以缓解我市如厕难的问题。同时,位于振平路的地下通道内有两座水洗公厕,待地下通道开放后即可使用,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永丰地区的如厕压力。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望今后继续关心我市城市建设和环卫工作。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