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7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5-30 | 成文日期: | 2018-05-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7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07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袁海华代表:第一次会议第107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新立屯治沉小区卫生环境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立屯是国家批复的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的主要项目之一,2007年末建成小区开始投入使用时,该小区安置的居民全部来自于采煤沉陷区和新立屯当地的动迁居民,普遍为低收入人群,按我市相关规定,接管单位对这样的安置小区每平方米只能收取0.3元的房屋维修费,因此,原市房产经营公司下属单位――紫金房管所根据市政府安排在居民入住时一次性收取半年房产维修费后,因再入住居民普遍不再缴纳房产维修费,便以没有正式接管为由不再对小区进行管理。2015年下半年,为真正落实该小区的后续管理责任,经市政府批准,治沉办创立的物业公司参照治沉办移交程家小区、卧龙、牛心台安置小区的移交条件,在移交资金一直没有落实的情况下正式接管了新立屯小区,并苦苦支撑了整整两年时间,保证了入住居民的物业维修问题,同时还雇佣4个保洁员进行小区卫生保洁,虽不能满足后续管理到位的标准,但入住居民的物业维修问题得到了保证。现物业移交资金刚刚落实,接管单位将进一步加强新立屯小区的后续管理,用有限的资金管好新立屯小区,力争使新立屯小区成为我市棚改小区后续管理的排头兵。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