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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发布日期: 2018-05-30 成文日期: 201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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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5-30 09:38:50 【字体: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2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谢晓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居民卫生费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省、市等相关文件精神,欲征收垃圾处置费进而取缔卫生费。目前,我市已组织完成编制《本溪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草稿),参照省内已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城市的经验,确定我市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此项工作已完成各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征求工作,进入成本审核阶段,待《本溪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通过人大立法,生活垃圾处理费经价格听证会确认实施后,将从一定程序上解决“民办”环境卫生工作资金来源问题。因此,就目前形式,无法提高居民卫生费标准。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