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名称: 关于对本溪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6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发布日期: 2018-07-20 成文日期: 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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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本溪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6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20 14:19:14 【字体:

王永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打通李家山铁路桥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穿越高峪新馨家园小区的明山路,是连接峪明路和滨河南路的联系路。该路为改善与缓解城市道路交通问题、疏导城市交通起到了一定作用。鉴于以下原因,您提出的打通公铁桥涵小堡至小华山方向第一跨桥洞,利用小区路做成城市交通性道路的建议,规划技术角度分析难以实施。
  一、铁路桥涵小堡至小华山方向第一跨桥洞下路段与峪明路竖向衔接难以实现。受高峪子雄道口至三院岗区间道路竖向坡度较大、现状高峪暗渠顶盖等因素影响,路口衔接不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不能实现顺畅连接。
  二、利用高峪新馨家园小区路做成连接峪明路和滨河南路的交通性道路不可行。一是由于该段道路原规划为小区道路,其主要功能是作为小区消防道路及居民楼出入口道路使用;二是由于小区底层公建商业全部临路开口,存在公建人、车流交织问题;三是由于该段小区路紧临高峪暗渠及住宅楼,路幅较窄,且距离住宅楼没有缓冲空间,作为交通性道路使用不利于交通安全。
  因此,利用该段小区路作为交通性道路,将会与小区生活性道路功能产生交叉干扰,不利于改善城市交通。

  本溪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