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rlzyhshbzj-2020-00053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名称: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强高新区医药产业人才培养的提案》(第302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12-02 成文日期: 2020-12-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人社案字2号3024
关键词: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强高新区医药产业人才培养的提案》(第302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2-02 09:54:11 【字体:

农工党本溪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新区医药产业人才培养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开展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的有关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的工作部署,促进我市职业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我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根据经济转型升级、产业机构优化需要和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大力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全方位对接。

(一)深化产教融合,加强培养培训平台项目建设

1.2016年,我市向国家申报的“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辽宁冶金技师学院综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获得批准,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2000万元,新建8000平方米综合实训楼2座,新增汽车检测与维护、设备故障检测与维护、自动控制与维护等实训中心20个,为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了重要保障。

2.2017年,我市向国家申报的“本溪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获得批准,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1900万元,计划总投资3500万元,新建公共实训综合楼一栋,总建筑面积9244平方米,专业建设涵盖钳工、焊工、电工等13个,配备生产性实习实训设备。该项目建设主要围绕为本地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形成完善的集教学实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培养、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本溪市综合公共实训基地,为全面提升我市公共服务水平、加强职业培训搭建了一个高端引领平台。

3.多年来,辽宁冶金技师学院充分利用国家专项建设资金,建设具有教学、培训、生产技术服务、技能鉴定为一体的校内实训基地,主要有:“钢铁生产全流程仿真实训基地”、“自动化生产线控制”、“电力系统供配电”、“液压系统维护”、“天车操检合一仿真实训基地”、“数控加工中心”、“焊接与自动检测”等多个创新型实训基地。

(二)加强校企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

2015年,我市参加了全省开展的首批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2016年,对试点企业本钢集团公司的新招用员工和转岗职工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与辽宁冶金技师学院签订了培训协议,建立了企校合作、工学一体联合培养技能人才的新模式,进一步发挥企业的培训主体作用,架起了学校、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使技工院校培养的人才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专业性,实现了技工院校与企业人才培养的“零距离”对接。2017年,有71名学员圆满完成了培训任务,有40人晋升到高级工、有31人晋升到中级工。

(三)充分调研,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持

2019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19〕10号)、《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辽人社发〔2019〕11号),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深入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以及企业开展调研和政策宣传。2019年9月5日,由市人社局副局长李艳萍带队赴高新区对医药企业培训需求开展调研,辽宁科技学院、辽宁医药化工学院、华润三药、上海北方药业、东方人药业、大石药业、高新制药等十余家高校和药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市人社局对企业新型学徒制和在岗职工技能提升政策进行了解读,各药企介绍了企业技能人才队伍现状、用工缺口以及培训需求。2019年9月30日,根据国家、省职业技能提升有关精神,结合调研成果以及我市实际,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本溪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本人社发〔2019〕26号),加强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对企业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学徒期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执行;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之一的按每人每年4000元执行。

二、加强校企合作的工作思路

(一)加快推进我市职业教育改革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职业教育改革的总体要求,我市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优化职业学校和专业布局结构,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紧贴我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和专业结构,科学配置做大做强职业教育资源。推进校企深度合作,以“引校入企”、“引企驻校”、“校企一体”等方式,开展学校与企业、专业与企业、班级与企业等多层次合作办学,建立招生、人才培养、就业联动机制,推动我市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支持校企合作。职业院校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引企入校”,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储备、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制定关于职业学校设置、办学体制、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等方面科学系统的管理办法,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参与校企联盟、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为我市全面振兴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推进技工教育和产业融合发展

推动产教融合发展,优化技工教育和产业结构,对接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重大工程项目,对接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以市场为导向,校企合作共建一批面向劳动者开展技能研修、技能提升培训活动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产业转型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三)发挥企业校企合作主体作用

1.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促进技工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用人需求紧密结合。指导技工院校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促进校企共同招生招工、共商专业规划、共议课程开发、共组师资队伍、共创培养模式、共建实习基地、共搭管理平台、共评培养质量,形成“人才共有、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

2.创新校企合作方式,建立人社、企业、技工院校合作机制,形成校企利益共同体,鼓励校企双方组建设技工教育集团。

3.加强校企人才流动。执行《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教育到企业实践工作,建立技工院校教师和企业培训师资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四)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我市将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19〕10号)精神,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由企业与培训机构按照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的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学徒培训以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培养对象,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企业按照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企业对学徒开展在岗培训、业务研修等企业内部发生的费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

(五)加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

加大我市博士后工作建设力度,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通过基层申报、审核等程序,2018年我市推荐4家企业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9年推荐4家企业申报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