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信息服务中心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提高市民卡智能程度减轻公交高峰通行压力的提案》(第314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信息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 成文日期: | 2020-04-1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提高市民卡智能程度减轻公交高峰通行压力的提案》(第314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314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郑馨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提高市民卡智能程度 减轻公交高峰通行压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本溪市着手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以来,市民卡工程作为我市智慧城市在惠民领域的核心服务项目,率先推出并应用。经过近几年的建设维护,市民卡已融合了金融、公交、居民健康、图书借阅、公共事业缴费以及人寿保险等服务内容;其中市民卡居民健康卡功能各共建单位已验收上线,本溪市第一批15家医院实现了挂号、缴费、病例打印等自助功能,居民健康卡功能在全省第一个实现了全市二级以上医院“27+2”全覆盖。
对于您提出的开通市民卡错峰功能及鼓励多种方式方便市民乘车的建议,我中心已责成本溪市市民卡服务中心进行梳理调研,并形成初步意见。其中:
一、开通市民卡错峰功能
本溪市市民卡中心作为方便市民办理市民卡相关业务单位,仅具备为市民提供卡片申请、制作、发放、补办及中老年人群乘车保险费代收等职能(且市民卡作为市民在我市乘车凭证,仅加载市民相关个人信息,无法通过技术手段设置卡片错峰缴费业务),市民卡错峰功能的开通需通过公交车移动刷卡设备进行调整,故市民卡中心不具备开通错峰功能的职能。此外,如开通市民卡错峰乘车功能,还需市政府及有关单位同意并开设专门立法方可执行。
如市政府及相关单位批准推出市民卡错峰缴费业务,我中心可督促市民卡服务中心全力配合,在各技术层面予以协助支持,确保市民卡错峰功能的顺利开通。
二、鼓励多种方式加入乘车缴费功能
经过前期推广,除市民卡开通刷卡乘车功能外,市民还可手持具备NFC功能的智能手机(限移动用户)缴费乘车。目前,市民卡服务中心作为市民卡卡片相关业务办理部门,尚不具备引入其他方式或渠道参与乘车缴费功能裁定的权力。
本溪市信息服务中心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