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whlvhgbdsj-2021-00074 | 发布机构: | 本溪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信息名称: |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推动本溪湖工业遗址复建优先建设青少年科技馆的提案》(第4089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13 | 成文日期: | 2021-05-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推动本溪湖工业遗址复建优先建设青少年科技馆的提案》(第4089号)答复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408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苏东、刘建民、高英、张春菊、于洪冰、陈俊颖、刘臣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本溪湖工业遗址复建优先建设青少年科技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市文旅局立即组织专业科室和相关单位进行了研究和调查,认为优先建设我市青少年科技馆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对开展的本溪湖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一、合理选择建馆位置
根据科技馆的建设特点,结合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保留的车间、厂房等建筑设施实际情况,我局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为将科技馆位置选择在原一铁厂旧址入口处的综合厂车间比较合适,该车间长约120米宽约50米高约20米,具有较大的地域和空间,同时,该车间紧靠公路主干道,交通方便,北邻1号高炉,在区位上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
二、努力争取产权移交
根据市政府与本钢集团公司战略对接会议精神,我局积极与本钢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对接,并在市政协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将本钢需要移交的设施产权进一步摸清底细,分析研究,并向市政府形成了政协本溪市委员会送阅件《关于加快推进本溪湖工业遗产群涉关文物产权移交地方管理的建议》,将原本钢一铁厂综合厂车间作为重点移交设施列入建议,为将来利用该车间建设科技馆奠定基础。
三、积极对接协商
我局在与本钢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核准移交文物清单过程中,积极与综合厂车间产权单位对接,协商综合车间利用的思路和方向,产权单位也积极响应,认为利用现有车间建设我市青少年科技馆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在推进实施过程中,将给予大力支持。
以上答复意见,请审议!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