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whlvhgbdsj-2021-00080 | 发布机构: | 本溪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信息名称: |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适当增加儿童户外游乐活动场所的提案》(第4131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13 | 成文日期: | 2021-05-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适当增加儿童户外游乐活动场所的提案》(第4131号)答复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413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陈希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增加儿童户外游乐活动场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承担建设的健身器材是体育民生工程,主要包括:篮球场地、乒乓球台、全民健身器材等。体育民生工程是由省体育局统一统筹规划,以指标任务的形式发放至我省各市。我市再根据省局统一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进行采购,并依据我市人口密度和健身需求等多种因素科学统筹规划进行发放安装。上述健身设施的使用人群是全市范围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并没有只针对儿童使用的设施。儿童游乐设施不属于我局采购发放的体育民生工程健身设施。今后我局会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如有适合少年儿童的民生工程健身项目,我局将会积极申请,争取为我市少年儿童增设健身设施。
二、我局所管理的公共体育场地为本溪市体育场和本溪市体育馆,上述两个场馆均严格遵照国家、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求,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面向的是社会各阶层各年龄段的有健身需求的人群,也包括全市的少年儿童。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少年儿童的活动场所。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