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jyj-2025-00110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教育局 |
信息名称: | 市政协十四届第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第4091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27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政协十四届第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第4091号)答复
王悦勇、冯月婷、辛继阳、陈伟军、柴范、谭卓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方面
近年来,市教育局不断推动食材采购工作,联合市市场监管部门实施了食材采购追溯机制,各中小学食堂均建立了溯源采购机制并开展工作。在每年春秋季开学前后,共同组织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开展开学前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清单自查自改工作,重点对食堂环境卫生、冷冻冷藏设备、餐用具、库房等进行彻底清理,主动邀请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验收。与市卫生健康委共同开展营养搭配培训,组织各学校食堂实施带量食谱工作。积极配合市审计部门对全市中小学校食堂进行审计。
二、关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方面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中小学校成立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人员。按照“双人或多人联查”的要求,对采购食材进行查验,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拒收。专门设置添加剂专柜,规范管理添加剂使用。制发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制度,保障家长参与食堂食品安全监管,2025年初以来正在积极推动制度落实。完善陪餐制度推动“最后一公里”工作落实。落实省定“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全部在食堂就餐区显著位置张贴“接诉即办”标识,2024年12月在“本溪教育”微信端公布《本溪市教育局“校园餐”监督举报渠道》,进一步拓宽“校园餐”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不定期深入中小学校食堂开展监督检查和评测,加大监督监管力度。双方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责成学校整改,消除风险隐患。各中小学食堂对食材来源、采购渠道、加工制作过程、卫生情况等进行公示,在家长、社会监督下开展工作。
三、下一步打算
紧密结合提案中的9条措施,主动与市食安委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共同开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联合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巩固已有成效。重点对以上两方面内容9条措施进行细化,与年度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制发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通过专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管理人员水平,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风险隐患,通过跟踪落实推动整改,通过公示推动社会监督,共同筑牢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防线,全力保障学生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