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jyj-2025-00121 发布机构: 本溪市教育局
信息名称: 市政协十四届第四次会议关于《防止校园霸凌提升中小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提案》(第4133号)答复 主题分类: 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5-05-27 成文日期: 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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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四届第四次会议关于《防止校园霸凌提升中小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提案》(第4133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5-05-27 14:33:43 【字体:

陈艳文委员:

提出的关于防止校园霸凌提升中小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不断加强校园法治教育

全市各中小学校以法治副校长为依托,为校园普法教育提供专业支持,深入校园举行“开学第一课”法治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宣传片,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和人生观,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市教育局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开展送法治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组织市工读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专项调研督导,对心理健康和防治欺凌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二、广泛开展法律宣传

组织全市各校根据学生学段,通过班团队会、家长会、升旗仪式、专家讲座等形式,加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普及防范中小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意识。

三、强化家校互动协同

推动家校互动,开展家庭教育,充分发挥家庭在学生学习、生活中的育人作用,助力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依托家校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家长开放日”“家校共育座谈会”等活动,引导家长不断提升自身的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和素养,凝聚家校共识、形成工作合力。

四、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2024年,市教育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加强预防校园欺凌的工作方案,转发上级关于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十项要求”文件,明确加强防范校园欺凌工作的要求,组织全市各学校按照“示范文本”健全完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培训制度、巡查机制等各项机制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工作流程,明确防范学生欺凌工作相关要求。

五、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各校通过走访、调查等渠道,全面掌握关注留守儿童、流动儿童、隐形辍学和因身体原因、家庭背景或学习成绩等原因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特别是寄宿制及乡村学校,针对每一名学生不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落实关爱帮扶措施。全面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适时研判心理异常学生安全形势,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