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7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5-29 | 成文日期: | 2018-05-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7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179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市民政局:第一次会议第1179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现就张式明、任远提出的“关于统一规范城区街道(路巷)楼体编号和房屋门牌号码的提案”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首先规范、设置城区街道(路巷)楼体编号和房屋门牌号码此项工作,除本溪县、桓仁县外,市民政局并未将此工作权限下放到区级民政。
其次此项工作于上世纪90年代,市民政局对区内部分地区已设置了标准门楼牌编号。2004年下发正式文件,要求统一采用标准新地名,并将全市范围内的城区街道(路巷)楼体房屋门牌进行统一设置编码,安装到位。由于部分单位不重视门楼牌,在装修或做外墙保温等工作时将已设置的标准地名门楼牌丢弃或遮盖,造成了相当一部分门楼牌遗失。对已遗失、破损的门楼牌,市里部分如对其进行补充、更新,区民政局将全力配合完成好此项工作。
目前,只有公安部门与房产部门采用了标准的新地址,而其他单位仍采用旧时街委的地址,或者是根据各自管片进行编号。此项工作的完善,需要上级政府与供水、供电、住建委、工商局、计生委、教育局等多部门沟通协商,全部采用标准地名地址,才能更好地为居民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0日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