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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4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发布日期: 2018-05-29 成文日期: 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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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4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5-29 15:10:21 【字体: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04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市政协经济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规上工业企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17年“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为做好“小升规”工作,完成省政府对市政府考核指标。根据《2017年工信委承担省政府对市政府绩效分解表》的要求,我委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为实现工作目标,市工信委组织召开了“小升规”培育工作座谈会。组织各县区对全市重点规模以下企业和从规模以上退出的企业进行了调研摸底,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全年升规30户的具体目标,并对目标进行了分解。
  二是为完成目标,对全市100户重点规模以下企业开展1对1帮扶,其中30户由县区领导帮扶,其它70户企业由县区经信局和各乡镇干部专人帮扶。承担帮扶工作的各级机关干部负责向企业宣传国家、省、市各项扶持政策,通过定期联系、定期调度、重大事项跟踪督办等方式,落实好联系企业工作,为企业项目建设、市场开拓、降低成本等方面提供精准服务,确保完成全年目标。
  三是加大金融服务力度。打造诚信企业,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探索多渠道融资方式。组织全市中小微企业申请列入辽宁省中小微企业信用培育池。组织全市中小微企业申请列入“辽宁省中小微企业信用培育池”,共有22户列入辽宁省中小微企业信用培育池;筛选出175个有资金需求项目,汇编成册,向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进行推介,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难题;开展专题银企对接,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需求。全年共开展银企对接活动4次,63户企业参加了银企对接活动,12户企业与银行签订了4.5亿元的贷款合同;按照省工信委文件要求,组织我市小升规企业开展信用评级活动,目前正在组织企业积极申报。
  四是积极与统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行之有效的信息交流机制。经常与统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我市“小升规”培育计划企业数据情况。协调统计部门提供各方面经济数据,实现对全市规下工业运行体系动态监控。
  截止2017年末,已有正兴集团本溪车轮有限公司、本溪市腾达矿业有限公司和本溪市地板厂等33户企业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达到升规要求并已完成入统申报入库工作,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户“小升规”任务指标。
  二、2018年“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安排:
  2018年,全市计划完成“小升规”企业不低于10户,力争完成30户。其中高新区6户;本溪县、桓仁县各5户;明山区、溪湖区各4户;平山区、南芬区各3户。
  具体落实举措:
  进行任务分解。按照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全市各县区整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对各县区下达2018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晋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任务目标。组织召开“小升规”工作会议,安排全年工作部署。
  确定培育企业。目前,各县区对2018年有希望晋升的小微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全市“‘小升规’培育企业数据库”,确定一批重点培育企业,按季度对数据库企业实施动态监测,及时更新调整数据,把握数据的变化情况,在关键节点反馈给各县区,确保库内企业均为经营良好的成长型小微工业企业。
  完善工作机制。对外继续加强与统计局、工商局、国地税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与委内投资处、运行处、各专业处加强联系及时交换有关资料和信息,形成委内外信息共享,共同推进的工作模式。
  加强督促检查。要求各县区制定“小升规”工作计划,督促指导计划落实,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调研,了解小微企业培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关键节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鼓励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普惠制的“小升规”扶持和激励政策,保证2018年“小升规”培育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