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8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5-30 | 成文日期: | 2018-05-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8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08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侯文彦委员:第一次会议第108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老旧电梯安全维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案所提问题确实存在,引起我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主任董培峥亲自阅件,分管副主任布少刚组织相关部门对提案所反映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如下解决办法。
一、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
现在我市有电梯的住宅区基本由物业公司或房管单位来管理。我委将加强对各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物业企业、房管单位的监督、考核,督促物业企业和房管单位加强对电梯的日常检查、维护,发现问题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将电梯检查、维护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二、多渠道解决电梯维护资金
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要简化资金使用程序,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支付电梯的维修费用。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由实际使用人联合出资对电梯进行投保,由保险公司来支付维修等相关费用。
三、加强电梯的专业化管理
鼓励物业企业、房管单位委托电梯维保公司对电梯进行专业化管理,由电梯公司负责电梯的定期检测、维修、养护等相关事物,这样既能最大程度地保证电梯使用安全,又能使物业企业、房管单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提高住宅区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批评、意见,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更好地为全市人民服务。
此复。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