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3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5-30 | 成文日期: | 2018-05-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3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13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石磊委员:第一次会议第113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您提出的《实行冬季除雪商业化运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修订《本溪市城市除运雪规定》
鉴于原《本溪市城市除运雪规定》(本溪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于2005年12月7日开始颁布实施,距今已有十余年。已无法适应当前新形势的需要。我委于2015年着手制定修改该项法规,2017年4月,市政府正式颁布新修订的《本溪市城市除运雪规定》(本溪市人民政府令第184号)。新修订的《本溪市城市除运雪规定》明确了除运雪代除(运)费具体数额“自愿以资代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按每场雪每平方米5元,每年按10场雪计算的标准缴纳除雪代除费,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委托专业公司或个人除雪”。
二是实施环卫保洁一体化项目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指示,我委目前正在按照PPP模式操作我市的环卫、绿地养护一体化,将我市的环卫保洁及绿地养护工作进行市场化运作。其中,冬季除运雪工作即作为环卫保洁工作中的一部分包含在市场化运作之中。
待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等通过政府论证评审后,即可对本项目进行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并与其签订合作合同后,即可对我市的除运雪工作进行市场化操作。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目前在每场雪下完之后,我委都会组织各城区政府、市综合执法局利用宣传车、高音喇叭宣读城市除运雪有关规定、实施方案,并在每年冬季到来之前召开全市城市除运雪大会,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对城市除运雪工作进行宣传。我委城市管理部门在雪后积极动员各街道办事处、商家业户落实“门前三包”工作,并加大社会化除运雪的检查力度。
四是出台相关方案、预案
为了落实城市除运雪工作,我委根据《本溪市城市除运雪规定》和市政府对城市除运雪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每年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溪市年度城市除运雪工作方案,方案对专业化除运雪、社会化除运雪、各部门除运雪责任进行了明确,并对除运雪的质量和标准提出要求。
为了提高我市主城区应对雪灾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我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了《本溪市主城区防暴风雪应急预案》(本除发〔2017〕2号)。《预案》明确了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指导了各项应急行动、落实了应急除雪重点路段。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