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3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7-24 | 成文日期: | 2018-07-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3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致公党本溪市委:
贵党在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诚信本溪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多年来一直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本溪市全面推动“信用本溪”建设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为本溪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市发改委按照省信用体系领导机构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和省信用工作推进情况,积极开展和落实我市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过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成立了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主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行长、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为任组长,市直及中、省直驻溪有关单位主管信用工作领导为成员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改委,负责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日常工作,工作人员由市发改委内部调剂,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分管信用工作副主任兼任。目前,已有五个县区完成了本地区信用工作领导机构的组建,并安排了人员负责开展本地区信用工作。
下步将继续督促其他县区尽快组建本地区信用工作领导机构。
二、2011年经市编委办批准成立了本溪市信用中心,中心下设信息资源管理科和信用管理科两个科室。主要职责是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信用本溪发展规划、信用政策、行业管理规范;负责制定全市信用数据规范、技术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征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信用信息,整合全社会信用资源,搭建信用信息平台,开展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依法披露信用信息,承担信用培训工作;负责信用本溪数据交换平台、信用本溪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省、市财政分两期投入434万元,建成了市级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一个,并开通了以宣传信用工作、发布信用信息和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为主的“信用本溪”网站。目前,已有市直信源单位40家,累计征集信用数据371余万条,其中入库数据359万条,通过省信用数据查询平台和在市行政服务大厅开设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窗口可查询我市企业信息13.4万户。已实现与省级信用平台及省内其他市信用平台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共享。
下步工作,一是着力推动两县信用数据交换平台的建设工作,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二是探索研究市信用平台与市直部门和行业部门信息平台的信用信息交换方式、方法以及征信机构的设置,进一步完善全市征信体系。
三、以我省已出台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为基础和依据,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本溪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贴息资金补助项目信用审查制度》、《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本溪市失信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本溪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本溪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等多项政策和制度,为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
下步工作,一是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根据省信用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结合我市实情开展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然后再组织推进落实;二是进一步推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许可、资质认定、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的政府行政事务管理中应用信用查询结果,对失信法人、个人采取准入限制,力争达到查询和应用条件具备一项开展一项。
四、按照《本溪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本溪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动诚信宣传和诚信教育工作。一是市信用办将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督促有关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向社会信用建设宣传力度,树立诚信典型,曝光失信行为,提高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浓厚社会诚信氛围;二是首先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专题研讨、进修等课程,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公务员队伍诚信素质和诚信意识,然后根据信用建设的需要再将诚信教育向其他领域逐步扩展。
感谢贵党对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关心与支持,并恳请贵党今后继续对我市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此致。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