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4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7-24 | 成文日期: | 2018-07-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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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4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市政协经济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项目建设力度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在强化项目包装策划方面
(一)是积极围绕东北振兴“一带五基地”和深度融入沈阳经济区建设包装策划项目。在“一带五基地”建设过程中,我市应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找准自身定位。目前,我市“一带五基地”实施方案框架初稿已编制完成,并报显利副市长审阅,待省文件正式出台后,完善我市框架,并制定2018年计划。沈阳经济区战略已经形成共识,我市《三年攻坚计划》已经印发。1月3日,在沈阳经济区第一次书记市长联席会上,五个城市共同签订了《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发展共同行动计划》及框架协议。我市将借助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战略契机,落实《本溪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发展实施意见》,围绕沈阳先进装备制造和汽车产业,开展招商和对接;以本钢集团为依托,重点挖掘本钢集团上下游项目;以高新区为核心,重点针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展招商和包装项目。
(二)是围绕加快推进“三都五城”建设包装策划项目。2018年,我市将立足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实施项目推进“3315”工程,即年度滚动推进300个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年度投资300亿元,重点推进100个产业类项目,实施50个市级领导联系推进项目。确保重点产业类税源类项目有序推进,尽快实现达产达效。在争资金争政策方面,按照当前掌握的国家政策支持范围和项目支持方向,市发改委将围绕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新动能新兴产业发展园区建设、东北地区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等专项开展争取资金工作,根据各县区及市直部门的申报需求情况,经梳理汇总,拟申报争取资金项目62个,拟争取资金6.9亿元。另外,在省本级和国家新增专项方面还将争取一部分资金,新增项目数10个左右,争取资金1亿左右。预计2018年,累计争取资金项目72个左右,争取资金7.8亿元左右,同比2017年度增长28%左右。
(三)是围绕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包装策划项目。围绕《辽宁省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两个10亿元的资金投入,结合《本溪市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规划部署,针对两县不同实际情况,共策划107个项目,其中本溪县64个,桓仁县43个,预计投资总额97亿元。其中包括辽宁天士力东北现代中药示范厂、祥云健康产业园、龙宝参茸农产品生产加工、本溪县多业态复合型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等重大项目。项目涉及特色产品推广、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研发、仓促物流建设等多方面内容。由于省发改委、省农委等部门还将针对县域经济项目资金制定相应的资金使用办法,为了下一步更好的向上争取资金,我市项目尽可能多的涵盖县域经济各个产业,资金投入也具有多样性。目前这些项目已于2017年11月15日上报省发改委,进入全省县域经济项目库。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跟踪省县域经济项目政策进展,积极做好本溪市县域经济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方面
(一)举全市之力抓招商。一是要把招商引资当作各级领导的“一号工程”来抓,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强化顶层推进,积极推进各级领导矩阵式目标管理和扁平化运作招商工作模式。二是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政府领导顶层推进、市直部门招商工作职责、县区招商主体责任的协同推进作用,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抓招商。一是要积极融入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突破辽西北三大区域发展战略,特别是要主动参与沈阳经济区建设,争取在沈阳自贸区设立我市分支机构。二是要突出重点区域招商,内资方面盯住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外资方面巩固日韩、深耕港台、拓展东欧和北美。三是要加快与营口港合作步伐,推进实质性合作项目落地,同时还要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引资与引智相结合,特别是以新项目、新成果促进产业转换和升级。
(三)强化考核抓招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充分调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同时要坚持“周通报、月报告”制度,定期召开招商引资工作调度会,督促落实招商工作责任,协调解决问题,推进项目进展。
(四)创新方式抓招商。一是要研究和总结“走出去、请进来”的经验,紧紧围绕我市五大产业链上下游,采取多种有效的模式,推进重点产业链延伸及配套大企业上下游产业项目建设;二是构建区域协同、“飞地”共享优势,强化重资本运作、资产盘活、产业基金设立意识,努力实现资本与项目的有效对接。三是加大力度促进国企招商。各县(区)、市属国有控股公司及控股公司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国资国企资源、抓手,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五)落实政策抓招商。一是要结合国家及省有关招商引资的政策尽快制定下发我市招商引资政策,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实施细则。二是鼓励各县区结合本区域实际制定优惠政策,并督促切实抓好优惠政策的落实。三是优化环境,做好招商服务。建立重点招商项目跟踪和帮扶机制,积极协调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将服务贯穿于项目洽谈、签约、开工全过程。
三、在推进落地项目建设方面
坚持问题导向,切实优化推进营商环境,服务项目建设,创建良好投资环境。强化对违反优化营商环境27条措施和“七个不允许”规定行为的追责问责和案件查处力度。制定出台《本溪市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明确了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规定和决策部署、减轻企业负担等8个方面、66种应当追责问责的情形及15种责任追究方式。截至目前,通过媒体曝光、大范围通报等手段曝光人员24人,曝光典型案件16起,各级各部门处理损害营商环境责任人41人,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提高了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促进其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出台《本溪市损害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工作方案》,建立投诉案件举报处理长效机制,形成市、县区、有关部门联动的案件处理网络,对涉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回音,全面执行责任单位7个工作日向举报人做出书面答复规定。通过全市企业家座谈会等各种渠道梳理企业反映问题,以案件办理形式立案办理。截至目前,共受理案件和发现问题149件,全部进行了核查处理,共办结90件,解决落实资金总计3330.96万元。
二0一八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