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信息名称: 关于《本溪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解读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5-20 成文日期: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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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20 11:13:11 【字体:

  出台背景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结合《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本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以市政府名义下发通知。

  政策依据

  编制依据及发布要求:

  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0年8月,原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在计划期内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作出的科学安排。市、县行政辖区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纳入供应计划。

  ▼ 市、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计划的编制遵循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用地、供需平衡、有保有压原则

  ▼按照要求,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由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协调决策机构集体研究确定后,报原批准机关同意,并重新公布。

  计划详情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计划指标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本溪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097公顷以内,并确保了保障性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70%的要求。商服用地5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47公顷,住宅用地1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11公顷,特殊用地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3公顷,水利用地293公顷。

  三、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

  (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用地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防止利用小项目圈占大面积土地,多措并举地提升土地利用率,使我市土地管理逐步走向规模化、法制化、合理化轨道。

  (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动部分行业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精神,一是加强信贷、土地、建设、环保、安全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继续搞好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二是严格执行环境、安全、技术、质量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市场标准;三是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予供地。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解读单位: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武伟如

  联系方式:024-42861309




  相关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