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信息名称: | 图解 |关于《本溪市解决停车难行动计划 三年工作方案》的图文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11-29 | 成文日期: | 2019-11-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图解 |关于《本溪市解决停车难行动计划 三年工作方案》的图文解读
关于《本溪市解决停车难行动计划
三年工作方案》的图文解读
按照要求,现将《本溪市解决停车难行动计划三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三年工作方案》)有关情况文件解读如下:
一、发文背景
为加快解决我市停车难问题,按照市领导要求,根据公安部、住房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9〕345 号)精神,市住建局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会同市公安局、城建控股,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中心城区停车资源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并邀请市人大环资建设委及公安交警有关同志进行了多次座谈,在此基础上形成此方案。
二、主要内容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以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利民便民”的原则,创新停车信息化应用,强化重点区域停车管理,加快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盘活现有停车资源,着力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促进城市交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2.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协同共治原则。建立健全城市停车管理体制机制,形成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密切配合、社区深度参与、社会协作共治的停车治理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差别供给原则。按照“建筑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道路路内停车为补充”原则,在适度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基础上,实现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泊位的有序递减。三是坚持需求调控、价格引导原则。鼓励群众绿色出行,发挥市场价格杠杆作用,推动制定分区域、分路段、分时段、分车型的停车收费标准,合理调控出行停车需求。四是坚持信息驱动、资源共享原则。整合停车资源数据信息,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互联网停车诱导系统的建设应用。推动停车资源时空置换、错时共享、有偿使用,试行热点区域限时停车、即停即走,提升停车资源周转率。五是坚持重点突破、依法治理原则。规范设置停车设施,挖掘停车资源潜力,最大限度破解停车难题。加大执法管控力度,着力消除停车乱象。六是坚持多元化投资建设原则。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扶持停车场建设走产业化道路,通过市场机制解决“停车难”问题。
3.总体目标。用3年时间解决主城区停车难问题(到2019年底初步缓解、2020年基本解决、2021年解决主城区停车难问题),实现“停车必入位”“一车配一位”,根本改善我市停车设施状况,基本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结构合理、良性互动、健康发展的停车行业产业化发展模式。
4.主要工作。一是健全完善停车管理制度,理顺停车管理体制机制。出台和完善我市停车设施管理制度。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停车泊位的循环使用,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严厉查处违规停车行为。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停车行业。建立健全停车场经营管理的特许经营机制,引进专业公司进行统一经营和管理。二是盘活现有停车资源,科学调控停车需求。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内部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合理调控临时停车需求,加强路内停车泊位限时管理,严格控制停车泊位使用时段、时长,有条件、低限度的满足临时停车需求。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严格规范停车收费管理,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鼓励市民绿色交通出行方式,降低机动车出行停车需求。三是有序推进停车设施建设,优化停车供给结构。依据本溪市总体规划和本溪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加大公共停车设施用地、资金、政策支持保障力度,积极推动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建设。多元化扩大公共停车设施供给。规范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实现一路一策、一位一研,逐年缩减、合理清退。四是通过搭建本溪市停车管理信息智慧交通管理平台,完善更新城市停车设施信息,提升停车信息服务水平。五是创新停车共治模式,破解重点区域停车难题。盘活一批闲置停车泊位、共享一批现有停车泊位、挖潜一批停车泊位。同时,优化医院内外部停车组织,加大停车设施供给。六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扩大政府投资计划中公共停车场建设资金支出范围,除用于前期土地整理成本支出外,还可用于停车场相关设施建设等支出,允许停车场外立面按规定设置户外商业广告。拓宽停车场建设投融资渠道,由企业独立投资经营的,完全由企业投资建设并经营管理;由政府与企业合作投资经营的,按照“政府出地、市场出资”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操作。
5.工作措施。一是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城市建设管理、公安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信访局、市税务局,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的解决“停车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审定公共停车设施年度建设计划,调度、协调解决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大事项由联席会议研究后报解决“停车难”领导小组决定。三是明确职责分工,出台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责,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相关文件: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解决停车难行动计划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