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外事办公室(本溪市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12-14 | 成文日期: | 2015-12-1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5〕106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外事办公室(本溪市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5〕106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本溪市外事办公室(本溪市侨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本溪市外事办公室(本溪市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14日
本溪市外事办公室(本溪市侨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5〕1号),设立本溪市外事办公室(正局级),与本溪市侨务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取消职责:
1.取消民间对外交往职责。
2.根据《本溪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及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决定。
(二)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全市外事工作。起草我市外事工作规划和重要外事规定;拟定和组织实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我市重大外事、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重要的涉外事务;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承办市级领导出访和邀请国外有关人员来访的具体事宜,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审核、审批工作;办理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有关手续,领取护照和送签,以及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函电及其他领事业务。
(四)负责以市政府名义举办大型国际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联络;组织接待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
(五)负责我市与外国驻华领事机构的交往、联络活动;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负责来我市外国外交官及公务人员的有关管理事项。
(六)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区(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
(七)管理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指导我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八)办理和参与市内涉外案件的对外交涉工作;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境外涉溪突发事件,保护境外我市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市内涉外突发事件。
(九)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纪事件。
(十)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工作的方针、政策,依照相关政策,审核、审批我市因公赴香港、澳门任务。
(十一)管理全市侨务工作;负责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重点人物和重点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负责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技术、人才、宣传、文化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外事办公室(市侨务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协调机关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外宾的接待安排工作;负责机关文字综合、财务、文秘、保密、信息及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二)涉外管理处(国际交流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我市因公出国审批工作、出国前外事教育工作以及出访成果总结工作;负责因公出国护照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因公出国护照签证手续的申办工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活动及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我市涉及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案(事)件;负责驻沈外国领馆以及部分驻华使馆的联系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市外国侨民和留学生的管理工作;及时提供涉外管理和因公出国工作重要信息;负责礼宾工作;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接待来溪进行公务活动和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本地区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负责主要来访外宾邀请工作;负责外国记者来访工作;指导本市做好外国记者来访活动的安排;负责翻译和翻译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有关来访出访的口译工作,办内各类外文信件传真材料的笔译工作;负责文化新闻工作;配合和协助市对外宣传工作,根据中央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和材料,向本地区有关部门或单位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及对外表态口径;负责协同审核本地区重要涉外报道稿和有关其他文件;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
(三)侨务工作处。贯彻落实执行党和国家的侨务法规、政策;负责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在本溪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安置及安置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归侨、侨眷的救济扶贫工作;负责审核认定归侨、侨眷身份,办理《归侨身份证》;负责开展华文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社区侨务工作;负责侨务信访工作;负责与海外重点侨界人物及侨团的联系,接待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开展侨务考察、联谊、智力引进及文化交流活动;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及业务往来;协调沟通我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工作及业务往来。
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外事办公室(市侨务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3名。其中: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2名、正处级领导职数4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职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