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2-03 | 成文日期: | 2016-02-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6〕19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6〕19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本溪市深化国有企业
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刘国秀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曲 刚 副市长
成 员:胡 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姜 华 市人社局局长
金晓虹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危建钢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柴慈祥 市财政局副局长
金道衡 市人社局副局长
麻 涛 市国资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省、市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解决改革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组织实施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指导协调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审核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督促检查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姜华(兼)。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