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6-16 | 成文日期: | 2016-06-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6〕67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6〕67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本溪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公立医院现代管理制度,逐步实行“管办分开”,构建协调、统一、高效的办医体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5〕72号)要求,市政府成立本溪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管委),为市政府非常设议事机构,履行政府办医职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市医管委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1人,市民代表2人,公立医院有关专家代表2人组成,共16人。市医管委主任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医管委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市医管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医管办)暂设在市卫生计生委,承担市医管委日常工作,市医管办主任由市卫生计生委主要领导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市医管委工作职责
1.按照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原则,履行政府办医和监管职能。
2.负责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构,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3.负责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审定、章程制定和修订、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和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医保基金支付办法、运行监管、院长薪酬制度建立等重大事项。
4.监督检查或责成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履行职责,为公立医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保障。
5.对公立医院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监管。
6.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鼓励实行院长聘任制,突出专业化管理能力,推进职业化建设,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
7.负责制定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实施方案,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
8.负责定期研究公立医院及院长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将与公立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研究财政投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有关情况。
(二)市医管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根据市医管委有关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分解和绩效考核任务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大力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三)市医管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市医管委的决议、文件和会议精神,指导督促公立医院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2.负责制定公立医院及院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年度专项检查。
3.每年向市医管委报告公立医院年度绩效考核及年度财务情况。
4.负责协调市医管委各成员单位的专项工作。
5.负责起草市医管委及医管办的各类文件及组织筹备各种会议和活动。
三、市医管委议事制度
(一)市医管委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的论证评估或法律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或建议。
(二)各成员单位、各公立医院要及时向市医管委报告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市医管办适时通报相关情况。
(三)市医管委实行全体成员工作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全体成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市医管委主任或副主任负责召集。市医管委主任认为必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成员工作会议。
(四)市医管委研究决定的事项,一般以会议纪要、文件、决定事项通知单等形式下发。
(五)全体工作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公立医院院长组成,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和主持。会议主要任务:
1.决定和部署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重要工作;
2.讨论公立医院改革和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投入、监管、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
3.通报全市公立医院发展情况,分析形势,协调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
(六)市医管委全体成员会议议题由市医管办拟定,报主任或副主任确定。主任办公会议的议题由主持人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市医管办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市医管委组成人员工作要求
1.按时参加会议,依据确定的规则进行有关事项的讨论和发表意见。
2.积极宣传并认真落实市医管委各项决议。
3.保守市医管委有关议题和决议的秘密。
(二)市医管办组成人员工作要求
1.按照市医管委工作安排开展公立医院各项工作。
2.积极参与由市医管委组织的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及结果。
3.积极宣传并认真落实市医管委各项决议。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16日